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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7日

  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结合许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依法推进、创新方法的工作原则,以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相关地面设施普查、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为重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创造力、竞争力,为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打下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设施普查。

  1.普查范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2021版),普查范围重点是建成区内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人防、工信、城管及其他地下设施行业部门,主要包含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雨污、热力、燃气、电力、照明、广播、电视、通讯、工业等多种管线设施,人行地下通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废弃空间及其他地下空间。

  2.明确责任。按照“依法确权、依权定责”的原则,首先由权属企业主动认领产权归企业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权属企业进行普查;其次,对于没有权属企业认领的市政基础设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政府授权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所有人 权益并进行普查。根据排查结果,对有收益的管网,力争把资产变成资本。按照“能确权的一定确权”的原则,2022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基础设施确权工作。

  3.摸清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2009年、2016年既有普查成果和我市智慧城市时空地理信息基础库的基础上,督促权属企业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调查、探测等手段,开展精准普查,对设施的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以及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进行普查,理清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

  4.市场运作。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组建技术服务团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2021版),制定统一的普查标准,指导各设施确权单位进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普查过程中,各设施确权单位要按照“先易后难、急用优先”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开展普查,2023年6底前完成普查工作。

  (二)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设施确权单位同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按照“能发现的隐患一定要发现,能整改的一定要整改”的原则,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对普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即查即改。

  (三)建设管理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在许昌市智慧大脑和数字平台基础上,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三维全息建模,2023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设施确权单位对所辖设施、区域开展传感器、智能阀门等感知设备的布设工作,实现对重点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并对接智慧城市物联网平台,构建全市物联感知设备一张图,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备的统一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要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联动机制、案件处理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和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专班,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的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专班日常事务,负责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专班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普查标准。各设施权属单位要根据技术团队要求,严格按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2021版)开展基础设施普查,认真填写普查单元基本信息表和涉及的所有类别的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信息表。

  (三)积极筹措资金。对于产权归权属企业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权属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普查;对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网,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管线有偿使用费的构成及影响因素,有偿使用收入用于管线排查、确权、数字信息平台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无收益的公益管线排查费用按工作量由各区财政资金承担,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由市财政资金承担。

  (四)建立考评机制。采用动态考核、综合考评的方式开展效率评估,在市城建重点项目(工作)周例会上定期通报工作进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附件: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许昌市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城市内长输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研究管线有偿使用费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工业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资金保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2009年、2016年既有管线普查成果。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市道路、热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人行地下通道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牵头负责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七、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给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再生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雨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污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雨污合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八、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广播、电视和有线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牵头负责人防工程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城市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公共停车场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联动机制、案件处理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和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十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智慧城市时空地理信息等已有成果,统筹各类数据资源,并为平台建设提供存储、计算、网络、数据仓库等资源;对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可靠性等进行指导。

  十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通信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十三、国网许昌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电力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

  十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负责由政府授权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享有所有人 权益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普查、隐患治理和智能化改造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制定统一的普查标准,指导各设施确权单位进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管线有偿使用费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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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