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有关通知,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扶持力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175%在税前加计扣除。随后,又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定义。这是国家一项很好的税收奖励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本、引导企业增加研发经费。
按照有关精神,企业只有在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并通过审核才能享受到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此,市科技局专门召开了有关会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流程、评价标准、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市科技局做了动员部署,委托中心抽调部门精兵强将,分成8个小组,奔赴许昌市所属县(市、区)开展备案评价工作。截止目前,共协助县(市、区)完成备案企业193家,其中长葛市30家,禹州市37家,鄢陵县16家,襄城县35家,许昌县16家,开发区20家,东城区8家,示范区16家,魏都区14家。
开展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评价工作的同时,中心工作人员向我市备案企业发放了中科院系统有关单位科技成果汇编和企业技术难题征集表。开展这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对许昌市企业技术需求有了深入了解;二是为首届中科院百名专家许昌行活动奠定了基础;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提供了技术需求。下一步,我们许昌分中心,将紧紧围绕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为企业引入符合企业及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有效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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