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创新创业孵化
服务平台
许昌科技大市场
科技创新公共管理
服务平台
人才引进及技术转移
服务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
服务平台
科技文献信息查询
服务平台
新闻资讯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健康发展, 根据《河南省星创天地实施细则》(豫科〔2018〕197号)中对认定满两年的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的要求,我厅将对认定已满时间两年的省级星创天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认定时间已满两年的省级星创天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10号);

  2.《河南省星创天地实施细则》(豫科〔2018〕197号)。

  三、评价内容

  运营和发展情况、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情况、技术集成示范情况、创业培育孵化情况、创业人才培训情况等。

  四、评价程序

  各星创天地根据《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附件2)进行自评打分,并将打分表、自评报告(附件格式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加盖运营主体公章后提交至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运用

  1.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性奖励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评价为优秀和合格的,保留省级星创天地资格,并对评价为优秀的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或奖励。

  2. 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材料,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星创天地经查实,评价结果认定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计入信用档案。

  六、材料报送

  请各主管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各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材料和《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pdf格式扫描件及wps格式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省科技厅农村处邮箱(文件名为“主管单位名称+星创天地绩效评价材料”),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富举 0371-65952818

                      薛长江 0371-65949293

  工作邮箱:hnskjtncc@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5室

  邮 编:450008


  附件:1. 2016-2020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名单

                  2. 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打分表

                  3. 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 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审核汇总表

2023年9月14日


上一篇:关于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