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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许昌市军民融合发展奖励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一)政策内容

对首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凭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实际到位政策性专项资金的50%,给予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二)政策依据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许政〔20226

(三)适用对象

我市首次获得军工资质证书的企业,获得国家、省级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的军民融合项目。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科常勇

0374-296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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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